書法類評審感言
姜一涵
  全國美展是全國三年一次的藝術盛會,所以主辦單位和評審委員們都兢兢業業、竭心盡力想把它辦得圓滿,而使它發揮最大的教育功能:假定我們已經舉行了十六屆的全國美展,不曾鼓勵、培養出若干大大小小的藝術家來,也不曾帶動起社會大眾愛好藝術的風氣,那麼主其事者及評審者,都要重頭檢討檢討!為什麼?做為評審者之一,我非常關心這一大問題。
  因此,在決選之前,我說了這樣的一段話:「(一)如果我們評選出的優勝者,讓多數專家認為不公:那代表我們評審者的眼力不夠,或有私心;另一種可能是審美能力超人。(二)評審標準:除了書法本身以外,落款、用印、裝裱形式….等,都是作品的局部,都要計分。(三)如逢常常得大獎的書家,除非特別好,不必再給大獎。以示普遍獎掖原則。(四)獎勵有創造性、有潛力的新人。」評選揭曉後,證實這四項原則,大致都算守住了。
  本屆書法類寄來照片參賽且符合規定者共142件,但礙於展覽場地的限制,只能從142 件中選出40人被邀參賽。評選過程,也值得一提:整個評選分兩階段進行:初審於93年12月23日舉行,評審委員共10人(名單如前所列,1人因故缺席)。每人圈選40名,得五票以上者為入選,共選出42名。票選揭曉後,任何委員都可從落選作品中,得保舉一兩位,做第二次投票,以免遺珠。因此,初選入圍作品已超過了預定的名額。
複審訂於94年2月24日,評審委員與初審同,共10人(1人因故缺席)。係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選出佳作以上者共9人(第一、二、三名各一,佳作六名)。第二階段從9名中選出前三名。第三階段,將前三名之名次再加調整,並重新投票,以示公允、合理。
 現在,要對佳作以上的作品,分別加以評介:
  第一名施永華《草書高適贈張旭詩》(立軸)。永華曾得過許多大獎(如「大墩獎」等);但他並沒有受到我事前聲明的「四原則(三)」的影響;可能他真的是「特別好」。他的草書原來頗學章草,此作卻甚少章草味,可能是用羊毫,故圓轉自如、乾濕並用。每行字的大小、左右也錯落有致。全幅共四行,兩邊多留空白,致使整幅有疏朗、瀟散感,但望他能再開展些。落款也可以再加數字於名下,把最後一行延長。用印也是一種藝術。
  第二名李憲雄《隸書對聯》。憲雄只有31歲,就有了這樣的膽識和氣度,最難得。其書不守一家法,很難看出來歷;由於他用長鋒硬毫,很吃虧(也許是佔便宜)。十個字大小不一致,也不對稱。兩行都能捉住重心。全幅中「葉雨」、「色稻」最見功力。我的小建議是:把落款的六字寫成一行,即名字寫在「色」下,而且要觀者容易辨識才好。
  第三名黃昭祥《杜甫登高詩》,昭祥也只有38歲,草書寫得如此老辣有味,很可佩。最後複審,他和憲雄同票。評審者不願背負「偏草」之名,再次投票,把第二名讓了,而屈居第三。事實上,他也可和永華一爭雌雄的。我的建議是:整幅兩邊空白可以再大點,字的大小也可以略調整。如第二行的「蕭蕭下」以下變化就多些。「百年多病」也疏朗有味。
  六件佳作也件件皆「佳」。劉鴻旗33歲的「楷隸」寫得多變化,極不容易;楷書、隸書最怕寫「呆」了。此作不僅不「呆」,逐字細看,各有神情意趣。林建宏《四體書劉延濤先生詩》,四體均佳,而且他是佳作以上作者最年輕的三位之一(僅25歲),可惜評審時,沒有人注意作者的年齡,否則,一定有人支持他得一個名次。得「佳作」者之中,最年輕的一位是林家男(23歲),他自稱是取「祝枝山、王覺斯筆意」,並「兼以墨色濃淡、乾濕變化、大小參差、佈白疏密」等原則,以求「整體之和諧」,有此野心和理想,雖未完全實現,也頗令人感佩。忽然又發現「佳作」中還有一位17歲的「大男生」林靖凱,他的行草書《朱彊(強)村霜葉飛》,自稱是以「海岳法」取其詞中「淒清之意」以表之。17歲還是高中生,他的書法定曾經高人指點,他不只學米芾,一定曾臨過蘭亭等帖,真是難得。
  此次大展中,入選之前25人(包括得獎者),好像只有一位女性,佳作以上9人則全是男生。這是男女有別?還是女性投入書藝者少?中國大陸、日韓的女性書家反而較多些。為什麼?關心書藝者也是個研究的好題目。我們要不要來個「女性保障名額」?
  作為評審者之一,有責任向得獎者和所有參賽者說幾句慰勉的話:所有得獎者,自然都是當今書壇的精英,於今實至名歸,真是「十年工夫不尋常」。十年苦工得到了一點報償和掌聲,自然是可喜可賀的;但展開在前面路,仍然是遙遠遙遠的。至於未曾獲獎或未入選者,並不一定不好,甚至可能是天才。馬諦斯不是曾在沙龍展中落選嗎?我倒要勸有志之士,不要太依賴什麼大獎的光環照耀。「獎」,只是興奮劑;依賴興奮劑是長不大的!謹代表全體評審委員向得獎者、入選者以及落選者恭喜!加油!─落選者更值得恭喜!因為你的成就,不會受到「獎」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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