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年度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短篇小說評審感言
呂正惠委員
今年短篇小說參賽作品共九十一件,十八篇進入複審,最後選出三篇優勝(不分名次),三篇佳作。
今年的評審較特殊的一點可能是:去年以些微差距未能進入佳作的<克利希之島>,今年竟然獲得優勝。有人也許會覺得奇怪,甚至懷疑評審的公正性,因此在這裡稍作解釋。
今年投來的<克利希之島>顯然有修改過,看起來缺陷比去年少,因此獲得較多的支持。這也證明,藝術作品越錘鍊越精美。今年至少有十篇可列入佳作之林,最後是比較哪一篇缺點較少。<克利希之島>的得獎可以讓參賽者得到啟示:未得獎的「佳作」,只要經過仔細的修訂,也許將來仍有希望。
其次,參賽作品的特色是:極少有突出的一流小說,明顯高於眾作之上。因此,每一位評審在打分數時只好有所偏重。譬如,主題與結構、創意、文字與細節、人物性格等項,到底孰輕孰重,每個評審分配比例不同(這無法硬性規定)。所以,每一次評審其實都是根據不同狀況(在哪些具體的篇目中作比較)的評比,這裡面也許有些「機運」。但要說「評審主觀」,恐怕就不妥當。只要有小說閱讀和評審經驗的人,就會了解其中三眛與困難。
也因此,得獎者對於名次與等級也要持通達的態度,譬如,這一次的<神豬減肥記>以最小的差距被擠到「佳作」,似乎有點遺憾。但也無可奈何,這是綜合五位評審的成績「比」分數「比」出來的。
所謂「創作」,一般而言,是長期寫作「累積」出來的,小說家的成就也以此來評斷。「參賽」只是現代社會體制的一種「出頭」與「得取獎金」的方式而已。我想,這是大家都了解的,可以不必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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