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年度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合唱曲或重唱曲評審感言
張清郎委員

  「榮譽」重於「獎金」
音樂界之「幸」創作界之「福」合唱界之「利」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這是全國最高榮譽的一個獎項,雖然其「獎金」並不是很多,然而其「榮譽」卻是無可比擬的。也因為如此,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此項艱鉅的全國性文藝創作獎選拔任務。筆者有幸被聘任為評審委員,這也是我個人第一次參與此神聖的評審工作。在評審的過程中,可以看得出來,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對此項工作的嚴謹態度,事前預先召開上屆工作的檢討會,整理出以前辦理此項工作的利弊、優缺點,制定獎金的數額(當然是有限制的)、獎項的細目、以及評審委員產生方式等,鉅細彌遺。尤其是評審委員的產生方式,更制定出最嚴格的擔當條件,相信一定是最公平、公正的做法。由此次評審的結果,所有委員的看法皆「一致」的情形,可證明是絕對公平、公正的。
  此次的徵選項目,在音樂創作方面,終於有了「合唱或重唱曲」項,這是過去少有的,另二項是「室內樂」與「獨奏或獨唱曲」。此次提出的作品雖然不多(共有十五件),但普遍都是優良精采之作品,每一件作品都以他們自己嶄新的觀念,創作出最精心的傑作,有傳統、古典較保守之作;有新音樂、十二音列之前瞻新作;有宗教性經文、聖經之嚴肅作品;有純中國式之五聲音階、中國唱腔(如戲曲、平劇等)、國樂伴奏之東方式創作;更有以方言(閩、客語)、用唸唱、民謠風韻之作品。從二、三部的重唱,到同聲、女聲、混聲,甚而九聲部的合唱曲。可以說非常的多元性,曲趣之變化;所用之創作技巧,都各有創見與巧思及特點。這是非常令人振奮的一個現象,呈現出我合唱界的一片新天地。
  茲將此次本人參予評審的工作,提出兩項建議,作為有興趣者之參考:第一是有關「詞曲的配合」。我個人認為東方語言,由於是單音文字,每一個字及每一個詞,都有它的高、低、起、伏;長、短、強、弱;快、慢、緩、急;抑、揚、頓、挫等性向之曲調性(旋律性),所以它是一種「詩詞吟誦、語言行腔」的唱法。創作「曲詞」及「合聲」時,一定要充份而適當地配合字調與詞調的進行性向。這樣才會通順、清晰明白、順口易唱。此次參選者所用之歌詞都是以古詩文、新詩詞、唸謠、或經文聖詩等,全是以單音的中文呈現,絕對需要詞曲的配合。第二個建議是新創的作品,最好(也可說必須)要先拿到合唱團去實際的實驗演唱,才能體會出此合唱曲之優劣處與精髓之所在。此次所評審之作品,我們就發現有許多地方是無法唱或不能唱的。假設作者本身也是個合唱指導者或有經驗者,那就更能相輔相成了。其實獨唱曲也是一樣,國內的作曲家經常忽略了詞曲的配合以及實驗的工作。未能將歌詞的性向及文章的內容好好研究,完成以後未加以實際演唱,這樣只是「紙上談兵」,那是絕對無法作出最「完美」作品的。
  期盼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能年年的繼續舉辦下去,年年的增加獎金;年年產生更佳的優良作品,那才是音樂界之「幸」創作界之「福」合唱界之「利」也。


Copyright © 2003 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

本光碟片建議最佳瀏覽器為IE5.0 以上版本,最佳視窗解析度為 800x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