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團主 |
團主負責出錢組團、購買道具與戲服,因其既出資又須擔負風險,所以收入比其他演員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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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戲先生 |
一般而言,大型劇團均有「戲先生」,類似現在的導演,負責講戲和排戲,因為經費的關係,小型劇團通常由團主或資深演員擔任排演工作。由於以往的演員缺乏教育機會,大多不識字,既看不懂劇本,也沒有劇本可供閱讀,所以由戲先生負責講戲工作。
講戲方式是戲先生在開講前十分鐘、五分鐘各打一次鼓,接近開講時再打最後一次鼓,催促演員及後場樂師趕快參與聽講。戲先生講戲之內容僅是一齣戲的大綱和分幕,演出時演員除須依照大綱內容表演,更須即興發揮,要成為一位優秀的演員,都必須經過一番辛苦磨鍊之後,才能順利成功地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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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演員 |
演員是劇團的靈魂人物,其來源不外是綁(贌)戲囝仔(由父母簽約將子女賣予戲團)、家族性演員(藝人子女)或簽約演員。團主與演員之間的契約關係並不能保障劇團演員的穩定,嚴重影響劇團正常營運,但如果是親屬關係,就能確保團員的向心力,因此傳統劇團演員有很多屬家族性組織,「明華園戲劇團」就是最佳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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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後場 |
後場是指文場(絲竹樂器)及武場(打擊樂器)的伴奏樂隊。俗語說:「三分前場,七分後場。」意思為後場樂隊比前場演員還重要。後場分為文場及武場,文場負責絲竹樂器之演奏,例如殼仔絃(文場首席)、月琴、大廣絃、吊規仔及笛子等樂器;武場則是包括鑼、鈸、鼓(後場之總指揮)等打擊樂器。劇團為了節省開支,通常要求樂師一人身兼數種樂器之演奏。
此外,所謂「出將入相」,文、武場樂師因演出需要,而有左右不同之座位。因武場司鼓樂師必須看見演員何時出場,因此通常坐在戲臺「出將」那一方(觀眾面向舞臺之左邊);文場則坐在「入相」那一邊(觀眾面向舞臺之右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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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管理、走臺(撿場)、技術人員 |
這些是指負責管理戲箱的人員以及走臺(撿場)人員。由於戲劇演出之需,劇團有不少戲服及道具,為避免演員分心,一般劇團大多設有專責人員,負責管理戲箱、道具,協助演員順利完成表演的工作。此外,走臺(撿場)則是負責搬桌椅、拿道具,協助演員換裝等雜項事宜,使戲劇順暢演出。近年來,為因應現代舞臺的需求,而產生專門負責舞臺技術的人員,國內除幾個大型劇團有專屬的舞臺技術人員之外,一般來說,這些人不專屬某個劇團,但每當劇團有大型演出時,便會聘請這類專門技術人員,負責舞臺燈光及音響和舞臺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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