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戲
所謂「大戲」是指由真人(演員)扮演各種腳色和人物,藉由複雜曲折的情節來反映現實的社會人生,是藝術形式完整的戲曲。此外,傳統戲曲是一種強調以詩歌為本質,演出故事,並且結合音樂和舞蹈,在舞臺劇場上所表現出來的綜合文學和藝術;簡而言之,大戲是由音樂、詩歌、舞蹈、故事、講唱文學、雜技、演員裝扮以及劇場等元素所共同組合而成。臺灣傳統的大戲主要包含南管戲、九甲戲、亂彈戲、四平戲、歌仔戲、客家採茶戲和京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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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戲
民間小戲是指由「民間歌舞」與「民間曲藝」或是「說唱藝術」結合發展而成之劇種,因此在雜技中運用「歌」與「舞」的要素,便成為「歌舞小戲」。小戲中演員的腳色簡單,多半無完整的故事情節,演出內容詼諧逗趣,演出時沒有固定舞臺,表演形式則具有濃厚的鄉土歌舞色彩。小戲常以陣頭的形式在迎神賽會或其他節慶時出陣遊行或野臺演出。這類陣頭,一般可以分成「文陣」與「武陣」,「文陣」歌舞性質濃厚,娛樂性強,有故事情節,有對白,也有完整的後場伴奏,使用樂器包括曲調樂器與打擊樂器,表演形式大多是載歌載舞,例如車鼓弄、牛犁陣、牽亡歌陣、打七響及桃花過渡等;至於「武陣」則多半帶有武術表演,後場伴奏樂器大多只使用鑼、鼓、鈸等打擊樂器,目的在增加熱鬧的氣氛,主要如宋江陣、高蹺陣、跳鼓陣、獅陣、龍陣等。小戲主要包含了車鼓弄、牛犁陣、桃花過渡、打七響、牽亡歌陣和三腳採茶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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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偶戲
偶戲是以操弄「偶」來表達戲曲故事的一種表演形式。依據偶戲製作與舞臺型式的不同,可區分為立體偶戲與平面偶戲,立體偶戲演出時使用三度空間之舞臺,平面偶戲的舞臺則是不具深度的平面。簡而言之,偶戲是以特定戲偶來扮演腳色,亦即由人使用操作技術來操縱戲偶,而形成一種具有特定形式的舞臺戲曲。
影偶戲(平面偶戲)與木偶戲(立體偶戲),兩種戲偶造型與舞臺型式都不相同。影偶戲是用厚紙或動物的皮革來鏤雕人、物,並利用各種服飾、臉譜造型來配合人物性格;其造型為平面側影,利用燈光反射原理,將影像顯現在豎立的窗影之上。而木偶戲的戲偶身軀主要部分如頭、手,多用木頭雕製,而後披戴衣冠或其他服飾,猶如真人扮演的造型,它表演的舞臺也像是傳統戲曲大戲舞臺的縮影。臺灣的傳統偶戲有傀儡戲、皮影戲和布袋戲等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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