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時間:自2011年 3 月 1 日起收件至 4 月 30 日截止。(以2011 年 4 月 30 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100052 臺北市南海路 43 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11 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參選組別: (一)國小低、中年級組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 (四)高中(職)組 (五)大專組 ◎徵選相關規定: 請參考本頁附檔2011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簡章」。 ◎簡章索取:本徵選簡章及參選報名表一律於本館網站(https://www.arte.gov.tw)及臺灣藝術教育網(https://ed.arte.gov.tw)下載。 ◎揭曉方式:得獎名單於8月1日揭曉,並於本館網站( https://www.arte.gov.tw)及臺灣藝術教育網(https://ed.arte.gov.tw)公告。 ◎頒獎:頒獎典禮預計 2011 年 9 至 10 月間舉行,日期及地點,以本館公告與書面通知為準,訊息並刊登於本館網站。 ◎洽詢電話:02- 2311-0574 分機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