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元年到二十一年割臺,短短二十一年的臺灣歷史可說是清代統治臺灣二百多年中最有為的一段時間,其關鍵除了整個大環境的變化使然,主政者的抱負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清代末期的臺灣是以沈葆楨、丁日昌以及劉銘傳三個人為重心。由於日人覬覦臺灣,這才喚起清廷對臺灣的重視;沈葆楨曾在同治十三年與光緒元年兩度來臺積極經營,除設置招墾局,召募閩粵移民來臺,另外由於臺灣之重心北移,在光緒元年奏准在艋舺設置臺北府,並增設縣廳,由一府四縣變成二府八縣五廳,自此臺北成為臺灣另一個政治重心。
光緒十一年臺灣正式建省,劉銘傳為首任巡撫,臺灣真正奠定近代化之基礎始於此時,重用仕紳,從事建設,新政包括開山通道、安撫山胞、建造基隆與新竹之間鐵路,創立學堂,培植人才。行政區又稱為三府十一縣四廳一直隸州。甲午戰爭後,清廷割讓臺灣才結束清代臺灣歷史。
本期住宅建築甚為蓬勃,年代較晚,現存情況相當良好。很多作品均為本地的材料或技術所完成。期間臺灣對外關係大為開放,官府控制力大,因此許多富戶大宅不敢逾越使用燕尾式;座落在郊區或鄉下的大宅成為一種發源地之象徵,有宗祠之意味,城市中的頭人以取代早期鄉村仕紳的影響圈。
住宅建築在表現上的特色是磚石多於木作,木雕繁瑣,且流行木材原色,不上彩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