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獎勵
活動獎勵
高中職組:各類錄取
第一名:一名,致贈獎金3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一名,致贈獎金2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一名,致贈獎金1萬元、獎狀乙紙。
佳 作:四名,致贈獎金 5仟元、獎狀乙紙。
大專組:各類錄取
第一名:一名,致贈獎金5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一名,致贈獎金3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一名,致贈獎金2萬元、獎狀乙紙。
佳 作:四名,致贈獎金1萬元、獎狀乙紙。
注意事項:
1.各類評審委員得視參賽作品之屬性與水準,彈性調整得獎名次。
2.若為兩人以上共同創作之得獎作品,其獎金平均分配,獎品共同擁有。
3.得獎者之指導教師,本館將致贈指導證書乙紙。
4.上開錄取名額得予從缺部分或全部。但前三名從缺時,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若干名。各 類得獎缺額可互為流用。
5.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臺幣13,333元者,由本館代扣15%所得稅。
6.主辦單位於得獎名單定案後寄發得獎通知、領據、獎狀予得獎人。另得獎名單將刊登於臺灣藝 術教育網(http://ed.arte.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