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年度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得獎作品
 

館長序:

  「沒有偉大的讀者,便沒有偉大的詩人。」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的舉辦,除了獎勵海內外藝文人士從事於文學與藝術之創作,讓青年學生或社會大眾擁有定期性的作品發表、心得分享的園地外,並且在於深化社會大眾藝文欣賞的風氣,為藝術家的創作注入持續的動力。本獎自民國七十年起開始舉辦,二十七年來受到海內外人士的重視;它已成為國內文藝獎項中歷史最悠久,官方主辦層級最高的文藝創作獎項。

  有感於一般文藝獎項多為社會人士而設,學校師生的作品不易找到出口,以往參賽規定的階段性任務已經達成,教育部於是修正文藝創作獎參賽資格規定,由一般社會人士均可參加,改為限具有教師或學生資格者,方得參加,並自九十五年起正式實施。

  本(九十六)年徵選項目同去年規定,包括 有教師組: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古典詩詞、音樂作曲;學生組: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音樂作曲。總計參賽件數達696件,得獎作品60件,得獎人60名。

  能在這樣眾多參賽作品及嚴格評審中脫穎而出,誠屬不易,遑論作品題材又兼顧傳統與創新,確實為藝文界注入新血、締造新猷。

  本年度的得獎作品,除了在10月26日下午1時30分假教育部五樓禮堂舉辦頒獎典禮外,另亦於12月8日起在本館南海戶外藝廊安排了得獎作品靜態展示,以延伸本獎意義及得獎者之榮譽,讓社會大眾及學校師生也能即時分享這些優異的創作。值此頒獎典禮舉辦前夕,本人謹代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及全體工作伙伴,對教育部諸位長官的悉心指導,各項評審委員在酷暑下揮汗認真的評審,以及所有參賽者的熱忱參與,一併表示由衷的敬意與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