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年度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得獎作品
 

部長序:

  文化藝術的扎根,是一種長遠的工程,需要不斷的辛勤播種與耕耘。為了喚起民眾對文學藝術的重視,鼓勵及發掘文藝創作人才,並提供一個創作交流發表的園地,本部自民國七十年起舉辦具有競賽性質的文藝創作獎活動,二十七年來受到海內外人士的重視,成為國內文藝獎中歷史最悠久,也是官方主辦層級最高的文藝創作獎項。

  近年來政府文教部門一致認為,若要民眾培養美感、愛好藝文,光從廣建美術館、音樂廳、或大量舉辦藝文活動等,都是不夠的。根本之道是應從學校藝術教育、美育扎根校園來著手。因此,有感於一般文藝獎項多為社會人士而設,學校師生的作品不易找到出口,本部於是自九十五年度起修正文藝創作獎參賽資格規定,由一般社會人士均可參加,改為以具有教師或學生資格者,方得參加。本(九十六)年徵選項目同去年規定,包括有教師組: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古典詩詞、音樂作曲;學生組: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音樂作曲。

  綜觀本次各得獎作品及評審委員們的感言,不難體會得獎者能在眾多參賽作品及嚴格評審中脫穎而出,誠屬不易,且新世代的青年學子仍能潛心創作,更為難能可貴。今後,本部不但將持續鼓勵師生們從事文藝創作,同時亦將加強推廣工作,以持續增進國人對文藝的喜好,提昇文藝欣賞能力與品味,達到將文藝融入生活,美化生活內涵,提升精神層次的境界。

  值此得獎作品集光碟發行之際,除了對六十位得獎師生表示祝賀外,也期勉未獲獎者再接再勵,同時,謹對全體評審委員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在籌備、評審工作上的辛勞表示由衷的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