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工作感言
  每一屆全國美展的辦理,都累積了前屆的豐富經驗與傳承,同時因應時代之演替,而不斷進行興革。教育部持續賦予本館此大任,工作同仁無不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深恐有負重託。本次美展自93年4月起展開籌備工作,6月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提出籌備委員建議名單後陳報教育部核備。93年8月及11月分別召開兩次籌備委員會議,修訂本屆實施要點、審查委員會組織簡則、邀請展出準則草案,並提出評審委員與邀請展建議名單報部核備;12月召開審查委員會議,推舉審查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及各類組召集人。
  競賽部份,93年11月初選徵件截止,共計有1,614位參賽者,每人繳交三件作品。初評於93年12月進行審查,獲複選資格者共計412人,繼由北、中、南、東分四區辦理複選收件,於94年2月將作品集中北區進行複評,評審結果並經由3月8日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會議審議通過後報部核備,本屆入選以上得獎作品共計198件,競爭十分激烈。邀展部分,本屆邀請了159位美術名家提供近作共襄盛舉,連同得獎作品於本館藝廊、國立國父紀念館、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中正文化中心、嘉義市文化局、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及花蓮縣文化局六處巡迴展出。
  近年來本館預算雖受到立法院大幅刪減,但仍堅持全國美展的辦理品質與水準,並在經費拮挶狀況下更精益求精,努力創造本展特色。茲將本屆辦理特色介紹於後:
第一,初選審查方式改採相片審查方式,以改進往屆使用幻燈片閱覽快速但難以將作品並置比較之缺失,版畫類並改為以原作進行審查;第二,初選與複選作業聘請同一批審查委員,使評審觀點得以貫徹延續;第三,各分組審查委員會之評審委員人數較往屆增多,各組委員平均人數達十一人,評審委員全體人數亦較前屆增加二十名左右,更能達到公正客觀、廣納各式風格的評審原則;第四,為了讓美術教育更加推展到城鄉,除延續往屆四處巡迴地點:台北、台中、高雄、花蓮,本屆特增設一處巡迴展出站:嘉義市文化局;第五,評審過程引進電腦最新科技,採用光筆條碼掃描輸入成績,電腦統計作業迅速準確,工作人力更加精省且有效率。
  全國美展籌備工作之繁重,徵件規定之周密,參與專家學者之眾,皆為國內美展之首。任何浩大的工程定有許多幕後推手默默地付出,在此感謝臺灣省政府文教組不吝分享資訊系統版權,感謝楊委員宗魁半義務性規劃本屆視覺識別系統設計、陳委員瓊花協調籌備委員會場、鐘委員有輝幫忙召募收件臨時工作人員,感謝國立編譯館熱心提供初複審場地,並感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謝秘書文啟、黃委員元慶協調北區收件場地。謹向曾付出參與的諸位夥伴-本館工作人員、各籌備委員、評審委員,以及國立國父紀念館、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文中心、國立臺南社會教育館、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中正文化中心、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嘉義市文化局、花蓮縣文化局等協辦單位致上感謝之意。本屆國展承辦人湯研究助理景光小姐為首次接辦本展,在如此浩大工程中全程策劃與執行,均極盡心努力,一併在此深表感謝。在本館人力資源不足的狀況下,更特別感謝本館志工不計辛勞的支援奉獻。
  本展展出作品類別多元豐富,展現時代思潮與創作新貌,大有可觀之處,期待國人一同賞析品評。在此預祝展出成功。

籌備委員會副總幹事兼審查委員會秘書
王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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