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23/11/16 |
主旨 | 決賽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12 年11 月20 日 】9 時 至 【112年12 月25 日】17 時 ( 為給予各縣市轉送作業時間,其書面報名表收件之截止時間由各縣市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 |
為給予各縣市轉送作業時間,其書面報名表收件之截止時間由各縣市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請點選) 一、有關報名使用瀏覽器
二、決賽網路報名表注意事項:相關線上決賽報名步驟,請參閱本網站「 報名圖解」 (請點選)。 (一)需以【書面報名表】及【學校用印】寄(送)達 : 1. 個人項目書面報名表: 個人項目大專院校、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大陸臺商子弟學校及特殊學校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學校蓋大印】(大專院校得由系、所、院蓋章戳),證明參賽者在學,並統一由學校免備文【送請各縣市教育局(處)或指定審核學校】審核報名資格無誤後蓋章。 為給予各縣市轉送作業時間,其書面報名表收件之截止時間由各縣市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 (請點選), 再統一由縣市政府於112年12月25日前將書面報名表併同清單寄(送)達本會(郵遞者以郵戳為憑)。
(1)團體項目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書面報名表 應【送交學校蓋大印】,證明參賽者在學,並統一由學校免備文【送請各縣市教育局(處)或指定審核學校】審核報名資格無誤後蓋章。為給予各縣市轉送作業時間,其書面報名表收件之截止時間由各縣市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請點選),再統一由縣市政府於112年12月25日前將書面報名表併同清單寄(送)達本會(郵遞者以郵戳為憑)。
應【送交學校蓋印(大專院校得由系、所、院或學務處蓋章戳)】,證明參賽者在學,僅此項免經縣市政府蓋章於112年12月25日前逕【寄(送)達本會】郵戳為憑。大會寄送(達)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組團體項目收 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表。 (二)凡取得決賽代表權,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本會),視同棄權。決賽報名截止後,初賽承辦單位不得再行遞補決賽參賽者。 三、列印報名表說明
若點選「正式列印」後,即為線上報名完成,故系統即不再受理參賽者進入修正。 |
檔案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