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賽】團體項目指定曲【草案】預告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團體項目指定曲公告
  1. 旨揭曲目係由命題委員出題並經電腦亂數選定,曲目除有明顯不宜、無法購得或其他 窒礙難行情形外,將以不換曲、不增曲為原則。
  2. 草案預告期間歡迎提供修正意見,請於115年6月30日前以電子郵件逕寄至音樂比賽專屬信箱nscmusicarte@gmail.com
  3. 【決賽】定案版之指定曲,預計於115年7月中旬前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周知,若有後續補充說明,統一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請參賽者隨時上網參閱 。

注意事項:

  1. 為尊重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請勿非法盜印樂譜,支持正版並透過合法管道取得樂譜。
  2. 表列出版社及樂譜參考資訊僅作為參賽者購譜之參考。
  3. 原則上【決賽】指定曲請完整演奏並依樂譜標示反複;若有特別規定,請詳閱各類組指定曲所列之【 段落及演奏說明】演奏。 
  4. 【決賽】指定曲演奏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實施要點第伍點第一款之基本規則、第二款之比賽曲目規則及第三款之分項規則。
  5. 【決賽】指定曲若有後續補充說明,統一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請參賽者隨時上網參閱 https://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
檔案
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草案預告 團體項目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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