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後場音樂: 後場道士與前場道士的身分常無明顯劃分,前場道士常兼習樂器,尤其是正一派道士。就擔任樂器言,後場道士可分成鼓師、銅器師、吹奏師三類。鼓師負責皮類樂器,銅器師負責銅器類樂器,吹奏師負責吹管樂器、弦樂器等曲調樂器。 後場音樂的主要功能是做為前場道曲的伴奏、做為科儀與科儀間或道士搬演動作之過場樂,以及做為純器樂演奏的「鬧壇」(即鴻壇奏樂,又稱鬧廳或鬧光)之用。 樂器與編制 道教音樂所使用的樂器,包括後場樂師的樂器,以及前場道士所持的節奏性法器,依製作材料的不同,可分成皮類、銅器類、木類、吹類、絃(線)類等五大類。皮類樂器有單皮鼓、通鼓、大鼓、手鼓等;銅器類樂器有銅鐘(銅鑼)、鑼、響盞、單音、雙音、叫鑼、銅罄、帝鐘(鈴、手鈴)等;木類樂器有板、響板、木鼓(木魚)等;吹類樂器有大吹、小吹、品、鴨母笛、直笛、哨角等;絃類樂器有殼仔絃(小椰胡)、和絃(大椰胡)、二絃(二胡)、大廣絃、秦琴、三絃、琵琶、揚琴等。除上述五大類樂器外,有時也會使用一些流行樂器,如電子琴、電風琴、電吉他等,尤其是靈寶派拔度儀式,道場醮事則很少使用。綜合上述,知道教後場音樂所使用的樂器,皆民間其他樂種、劇種常見的樂器,其中主要的有大吹、小吹、殼子絃、單皮鼓、通鼓、鑼、響盞等,其餘則視派別與地區等之不同,而有所增減。 樂隊編制具相當彈性,並無定制,基本上可分成粗樂與細樂兩種。粗樂曲調質樸,音響高亢宏亮,細樂曲調富裝飾性,音響柔細。可分成前場唱腔伴奏、科白伴奏、過場樂及純器樂演奏之樂隊編制。器樂曲可分為牌子、譜與鼓介三種。「牌子」主要用於鬧廳及科儀結束時;「譜」泛指沒有鼓介的器樂合奏曲,可分為粗樂與細樂,如以嗩吶合奏稱「吹譜」,以絃類樂器合奏稱「絃譜」;「鼓介」為以皮類、銅器類樂器合奏的打擊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