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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 定位點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活動辦法

◎徵件時間:113年3月1日上午9時起至113年4月30日下午5時止。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新詩)、5.童話 。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新詩)。
◎徵選相關規定:
 詳附檔「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後以掛號郵寄送件(線上報名系統將於4月30日下午5:00關閉!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線上報名程序與繳交文件格式請務必詳閱「報名專區-注意事項及報名流程」。
◎其他相關事項:可參考「交流討論-Q&A」
◎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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