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1/10/29】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46545號函辦理。
二、有關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須現場創作之類組,經擇定為「西畫類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該組別日後決賽經評審委員初選擇優作品之參賽者,應參加110年11月13日(星期六)13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45號)舉行之現場創作。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西畫類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決賽現場創作試辦簡章(公告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