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北區「行進管樂」比賽類別之場地調整至【臺北和平籃球館】,詳如說明,請查照。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北區「行進管樂」比賽類別之場地及比賽區域,詳如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13年1月17日基府教終參字第1130202999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團體項目北區「行進管樂」比賽類別於【臺北和平籃球館(室內場地)】辦理,並經實地勘查該場地大小,尚符賽事需求。
三、另,原「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規定,「行進管樂」比賽類別之比賽區域為寬80碼(約73公尺)、深40碼(約36.5公尺),配合旨揭賽事場地場域,調整為「寬約65.6碼(60公尺)、深約32.8碼(30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