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3/3/15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20023693號函辦理。
二、有關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決賽補賽處理原則及申請書詳如附件。
三、請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滾動調整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