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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優SHOW學生藝團徵選計畫

公告時間: 2020/3/24 

擴大辦理「109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計畫」方案:補助獲「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之團隊、105-107學年度曾獲「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及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決賽團體組優等以上團隊及全國高中職(含)以上表演藝術相關學校科系辦理展演活動。
(一) 徵選時間:自計畫發布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 辦理期間:109年6月至10月。
(三) 演出場地:全國各地區校園、演藝廳、鄰近所屬社區、戶外場地、離島等地。
(四) 演出場地:每案至少規劃2 場次,赴離島演出除外。
(五) 演出時間:預計109年6月至10月,每場演出以不超過1小時(不得低於40分鐘)為原則,需含示範教學或導覽解說與互動過程。
(六) 補助校數:預計補助130校(案),每校上限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離島 12萬元,同一學校至多不超過2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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