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戲劇欣賞系列-兒童劇

 創造性戲劇

定義:
在老師的引導下,兒童參加一系列的戲劇活動,以開發他們的想像力,並以肢體或語言表達自己的感覺和思想。
這是跟觀劇完全不同的原理與做法。師生在教室裏進行此活動時,用口頭引導的方式,帶領學生自由表達。而口頭引導的用詞遣字就成為激發想像力的工具,同時要創造無壓力的環境誘使學生自由表達。老師引導的方式是整個活動的重要關鍵,需要累積經驗,要上課一段時間後才會見成效。
功效:

開發潛能 ─ 在老師的引導下,學生在參與戲劇活動中,展現個別才能、想像力與創造力。

宣洩情緒 ─ 日常生活中各種事物所引起的情緒和感受,透過活動自然健康地發洩出來。

練習善用肢體 ─ 認識與體驗自己的身體,並自由地運用表情和肢體表達感覺和思想。

練習善用語言 ─ 戲劇活動進行時,需選擇最合適的聲音和語言,因此可增加使用的機會和分辨差異的能力。

培養合作精神 ─ 在共同創作時,必須互相尊重、分工合作。
 
要完成分工合作,必須練習溝通能力。能學會善用肢體和語言,自然會增強自信心。
教材教法:
創造性戲劇必須是系列活動,有一定的順序與進度才能顯其功效。 因此必須事先作出妥善的「教學計劃」(教案)。他必須針對「教學目標」設計「教學內容」,然後運用戲劇技巧來執行,達到預定的目標。在設計教學計劃時應該依次從下列三方面去著手:  

教學對象 ─ 首先要考慮學生的年齡、生活經驗、知識程度等基本條件,例如同年齡的都市兒童和農村孩子在很多方面都有相當的差異,設計時應該注意,才會做出有效的計劃。

教學內容與目標 ─ 必須在開始前考慮清楚要教的內容和預期要達成的目標,並事後仔細檢視達成率,才能有效地實施。

教學方法 ─ 教學方法是問題的核心,要使用何種戲劇技巧來引發學生的興趣和對課程的了解。老師對戲劇技巧和相關常識越豐富,做起來就越能隨機應變,得心應手,順利達成目標。
引導者(老師)的特質:

個別差異 ─ 引導者本身的特質應多加發揮。

必備條件 ─ 對兒童心理、基本劇場知識、及創造性戲劇活動的方法有充分的能力。

課堂常規 ─ 自由的環境並不等於無常規的環境,要事先約定明確的遊戲規則。

上課態度 ─ 引導者在引導時必須尊重學生,態度要客觀、包容、公正和誠懇。有原則,但要有彈性,並且多鼓勵、多提改進建議。

場地 ─ 創造性戲劇是以學生參與活動的過程為主體,需要的是寬廣的韻律教室般的場地而非舞臺。學生們邊做活動邊觀摩,因此都圍坐成圓圈,如圓型劇場的型式。一、二箱簡單道具、樂器、或現成物,可供隨時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