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什麼叫做戲劇?
戲劇一詞包括文字的「劇本」和在舞臺上的「演出」,前者叫「戲劇文學」,在英文中叫做 drama,後者叫「劇場」,英文叫 theatre。
戲劇的本質是娛樂觀眾。觀眾去看戲是以娛樂為主的一種活動。雖然有時候我們也可以在戲劇中得到某種知識,但是那不是我們去看戲的原本目的,或者說:傳授知識不是戲劇的主要功能。例如老師在上課、名人在演講、候選人在發表政見等等,目的在傳授知識,或表達意見,和戲劇表演的娛樂本質是不同的。
那麼唱歌、舞蹈呢?
唱歌和舞蹈也都有娛樂的功能,不過缺少了構成戲劇或劇場的兩個非常重要的要素 ─ 「戲劇情節」和「戲劇行動」。所謂「戲劇情節」就是在一齣戲中通常都有一個經過戲劇家巧妙安排,有起、承、轉、合的「故事」。「戲劇行動」則是指故事中人物的言行、舉止。簡單地說,劇本是「文學性的戲劇」,把劇本搬到舞臺上來演出叫做「劇場」。
在演出時,演員是舞臺上最重要的藝術家,但是要構成一個完整的劇場還必須有編劇、導演、佈景、燈光、音效、服裝、化妝等許多專門知識的技術人員和行政人員的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一場成功的演出。
以前劇場服務的對象是成人,到了二十世紀則出現了專為兒童製作的戲劇 ─ 「兒童劇場」(Children's theatre)。
源起
戲劇源起的說法不只一種,其中以「遊戲說」和「祭典儀式說」較受大家認同。前者主張戲劇源自人類的遊戲,後者主張戲劇是從人類的祭典儀式發展出來的。
戲劇、遊戲、祭典儀式有一個相似的地方,就是「模仿」。兒童玩扮家家酒是對大人生活中某些活動的模仿;演員扮演角色是模仿戲劇中的人物。不過,兒童的遊戲只是扮演者的一種自我滿足或情緒發洩的活動,也就是說:遊戲的動機和目的並不是要表演給旁邊的人看的。祭典是為了求神或酬神,參與活動群眾的目的和心態,也與劇場中的觀眾大不相同。
只有戲劇是特意扮演給觀眾欣賞的,而觀眾來看戲則為了娛樂。
類型
俗語說「人生如戲,戲如人生」,也就是說,戲劇是反映我們生活的藝術。生活是多樣的,所以戲劇也是如此。在五花八門的戲劇分類中,比較常見的分類約有下列幾種:
依源流或形式分:
- 傳統戲曲 ─ 如京劇、越劇、豫劇、歌仔戲、傀儡戲、布袋戲等等。
- 現代戲劇 ─ 如話劇、舞臺劇、歌舞劇等。
依內容性質分:
- 悲劇 (tragedy) ─ 內容通常都是比較嚴肅,人物總是會經歷許多苦難,結局也多是離散、死亡等人生不如意的事件,不適宜十二、三歲以下的兒童觀賞。如《李爾王》、《羅密歐與茱麗葉》、《梁山伯與祝英台》。
- 喜劇(comedy) ─ 內容輕鬆、活潑,常常含有諷刺的成分,引人發笑,並且多是皆大歡喜的結局。如《皆大歡喜》、《荷珠新配》、《守財奴》。
- 悲喜劇(tragic-comedy) ─ 這種戲劇常是開始時嚴肅,或充滿苦難,但是會苦盡甘來,最後也是以皆大歡喜收場。如許多以「私定終身後花園、落難公子中狀元」為題材的戲曲。
- 鬧劇(farce) ─ 專門逗笑,常常沒有什麼內容。如勞來哈臺的戲。
在以上這些類型中,都可以就題材與呈現方式,再分成長劇和短劇、多幕劇和獨幕劇、成人劇、青少年劇和兒童劇等等。
要素
一齣戲通常都有一個經劇作家巧妙安排的故事。劇作家把這種有起、承、轉、合的故事稱為「情節」(plot)。亞里斯多德(Aristotle)說:「情節是悲劇的靈魂」,其實情節是所有成功戲劇作品的靈魂。
在戲劇的情節或故事中必然有「人物」,並通過人物的「語言」和「行動」來傳達劇作家的思想。現在我們來簡單地介紹一下這些構成戲劇的要素:
人物(character)
故事中的人物不一定全是人類,如《武松打虎》中有武松和老虎;《龜兔賽跑》中有烏龜和兔子;《美女與野獸》中有美女、人變的野獸、茶壺、茶杯等。我們稱他們為「人物」,因為他們都具有人類的思想、言語、行動等特質。
語言(language)
在戲劇中「語言」通常指對白、歌詞等文字語言。但是現在談劇場時,大家把身體動作稱為「肢體語言」。
思想(thought)
我們在寫作和演出一齣戲時,一定想告訴讀者和觀眾我們心裡想的、或感受到的東西,也就是所謂的「內容」。
行動(action)
也有人叫它為「動作」。不過action一字在戲劇中,可以指整個情節的發展和演員的動作。簡單地說,戲劇必須經由語言和動作才能呈現劇作家和導演等人的思想、感情。
試想,如果一個人什麼都不說、不做,就沒有故事或「情節」了。例如:假使武松不去打老虎,只是坐在酒店裡一動不動,也不說話,就沒有戲可看了。烏龜和兔子如果沒有舉行賽跑,也就沒有這個故事了。行動是賦予戲劇生命的要素之一。人物在行動之前,必定有促使他行動的原因或力量。這就是「動機」。
其他
一齣戲的成功與失敗除了人物的呈現、行動的安排、動機的掌握是否得當以外,表達的內容是否豐富、有趣?是否有深度、有思想?文詞是否傳神、美麗?都有關係。再就演出的角度來看,導演對劇本的詮釋、演員的表演、佈景、燈光、音樂/音效等相關藝術的配合是否成功?……都是構成戲劇和決定戲劇成敗的因素。
發展
臺灣戲劇發展
臺灣的兒童劇場發展
臺灣早期的許多地方戲曲,原本由大陸移民帶來,包括京劇、南管戲、北管戲、潮州戲、亂彈戲、四平戲、高甲戲、梨園戲、皮影戲、傀儡戲、布袋戲等等。它們在臺灣流傳發展,因方言的改變或吸收其它戲種的形式,漸漸形成臺灣地方的特色。
到了 1920 年代,臺灣才興起本土劇種 ─ 歌仔戲,基本曲調仍來自閩南。又因為受到日本新派演劇的影響,出現了「新劇」,是一種寫實的表演方式,在內容上有宣揚日本軍國主義色彩的「皇民化劇」,以及反對日本統治的民族主義作品。
1949 年國民政府來臺,因社會環境使然,戲劇多成為服務政治的「反共抗俄劇」。1956 年~1975 年,李曼瑰女士大力倡導「小劇場運動」;接著,歐美思潮隨著歸國留學生進入臺灣社會,劇本創作的題材與形式就更加豐富了。
80 年代以來,臺灣開始出現有別於傳統話劇的「實驗戲劇」,開始使用「舞臺劇」一辭。80 年代後期,許多小劇場投入政治與社會運動中,到了 90 年代則脫去政治色彩,追求藝術形式的創新。稍後,表演工作坊、屏風表演班、果陀劇團等努力開拓商業劇場的形式。此外,傳統戲曲與現代戲劇也相互吸收養分,形成今天臺灣劇場豐富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