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戲劇課程教學概論

授課教師:張曉華老師

教學綱要:

一、前言:

表演藝術戲劇教學打破我國教育史紀錄,首次納入於即將實施的「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中一般藝術課程教學的範圍之內了。此新課程係教育部自民國八十六年四月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專案小組」起展開,於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正式公布。除即時指定學校展開實驗教學外,並自九十年九月起在全國各中小學由國小一年級分級施行,國中則從九十一學年度起開辦。這項宣佈預估在未來的三至四年之內,國民義務教育將全面採行新的課程。

新建立的表演藝術戲劇教學將在國小三年級至國中三年級之「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中實施,而國小一、二年級部份則置於「生活」課內合併社會、自然與科技課程實施。由於「藝術與人文」領域新課程之內涵、已將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之教學背景、概念、結構與教法納入於課程範圍之內,是屬三大學門科際整合之統整課程,其中以表演藝術的核心部份「戲劇」最具統整性,其影響自然十分重大。

本次教育部採統整的方式並訂名為「課程暫行綱要」來取代過去之「課程標準」,是有鑑於我國歷次國民中小學的課程修訂一直受限於結構形式的框架,改以「學習領域」取代傳統的「學科」,其目的在實現整體學習的理想,以避免國民教育未來的課目陷入愈分愈細,越學越窄的困境。在此教改環境與相關法制規範之下,具有統整性重要地位之表演藝術戲劇教育便正式納入在國中、小學領域課程之內,成為國民義務教育學生的必修課目。

「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的重心將不同於過去藝術教育只著重技巧的訓練,所延伸的是在於知覺、情感、觀點與對藝術的認知,及創作的興趣上。如此,將可讓學生們有更大的實作空間,利於創作,參與藝術活動,而成為未來藝術家、參與者或愛好者。由於本次教改所提的一般的戲劇教學正符合這種教育精神,因此,在課程綱要的制訂過程中,較易獲得教育家們讚同並納入到一般藝術教育中的必修課程之內。

作者有幸參與「藝術與人文」領域新課程研修小組之工作,並自八十八年元月起,就表演藝術組課程之研訂,從基本理念、領域目標、分級能力指標、及實施要點等項,逐步完成課程綱要與教科書審查標準之規劃工作。在此,謹將表演藝術戲劇教學在本次教改中之背景因素、實施方法、教學結構、因應策略,與其未來展望作簡介闡述。

二、戲劇教學在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中的背景因素:

(一)法源依據:


戲劇教育納入一般藝術的教育課程之法源依據,係按藝術教育法第二條所列,至少有五類:表演藝術教育、視覺藝術教育、音像藝術教育、藝術行政教育、其他有關之藝術教育,以及在第四條就藝術教育之實施分為:一、學校專業藝術教育;二、學校一般藝術教育;三、社會藝術教育(總統公布法律令、民八六、三)所訂定。

因此,就各級學校而言,一般藝術教育,必須盡量納入可以實施的項目。表演藝術在法源上本來就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所以,盡管在課程綱要的研討會及公聽會中有不少異議,但表演藝術始終是在法規上所不可迴避的開設保障。
事實上,音樂、戲劇、視覺藝術及舞蹈皆屬「表演藝術」之範籌,但在課程綱要擬定中,因舞蹈部份已被列入「體育」領域課程的體操韻律部份,而音樂與美術又因已佔藝術教育中既有之地位,因此在「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中,戲劇就自然地成為表演藝術的核心課目了。

(二)戲劇教學在國民中、小學中的課程目標:


因藝術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學校一般藝術以培養學生藝術智能,提升藝術能力,陶冶生活情趣,並啟發藝術潛能為目標」,故「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所提列之教育之目標是在於:

透過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人性化、生活化、適性化、統整化與現代化之學習領域教育活動,傳授基本知識,養成終身學習能力,培養充份發展之活潑樂觀、合群互助、探究反思、恢弘前瞻、創造進取的建全國民與世界公民。(教育部、八七、九、頁二)

由此可知,一般的國民教育目標其重點並不在培養專業理論、技能、研究、創作之人才,而是在培養一個建全的國民,使其具備作一個國民所應有的一般性基本條件。因此,一般學校的藝術教育也必須在課程上,以國民教育的人格教育為目標。
表演藝術的戲劇教學目標是在「探索與創作」、「審美與思辨」、「文化與理解」三大目標主軸中,讓學生能夠掌握人本身,透過肢體、語言,傳達思想、感情與創意,發揮想像力,養成合作精神,瞭解戲劇藝術,並透過此能力開發個人之內在與外在的世界。因此,戲劇教育的目標正符合了國民教育在本質上的需要。

(三)戲劇教學在一般藝術教育中的理論基礎:


戲劇教學的理論基礎從一般藝術教育課程的類型、標準、取向、與其呈現之型式上來看是相同的,其教學之重心,在本質上是深受發展心理學與學習心理學之影響,亦即教學須隨著年齡與心智之發展,使學習者能夠有效地學習。基本上學習之涵義是指:「學習是因經驗而使個體行為或行為潛力產生改變且維持良久的歷程」(張春興、民八三)。因此,就學習理論在歷來心理學家所主張之行為學習理論,認知學習理論及互動學習理論三大派典(甄曉蘭、1997)看來,其理論在藝術課程中的最佳實踐看都應屬戲劇教學。戲劇教學的主要目標就教師之教學,可從四個方向界定:(Jendyk, M. F.1985)

1.在美學方面:呈現出(或訓練)傳統的劇場藝術與技術。
2.在表現方面:發展個人資源,尤其是創造力。
3.在社會方面:發展社會認知、政治性良知,團體信任與人際關係。
4.在教育學方面:課程主題教學,包括世界性教育概念,如洞察力、同理心,及個人之充實(或界定為有趣味)

美國「國家戲劇教育研究計劃」之課程戲劇教學目標係界定在技能、情意與理解方面,有四個層面,即:(American Alliance for Theatre and Education,1987)

1.個人資源內在與外在之發展。
2.以藝術上的合作來創作戲劇。
3.戲劇劇場和社會的關聯。
4.建立審美上的判斷能力。


由於戲劇是一種時空兼具的綜合藝術,含括了視覺上的平面與空間藝術,及音樂的時間藝術本質,它們有相同的美學概念,共同的目標,互補的關係,也有階段過程的要素。若以戲劇的動作(action)作為過程,邏輯性地作系列安排,自然就可以聯結成有結構組織的學習單元。藝術與人文課程有戲劇作為核心,除藝術合科的課程設計外,還可作關聯的多領域連結課程,以及將廣域重大議題作為核心的課程設計。

三、戲劇教學在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中的實踐:

(一) 分級能力指標的規畫:


隨學齡的成長,學生之心智學習能力逐步提高,戲劇教學在表演藝術方面的能力指標,共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一、二年級(融入生活課),第二階段為三、四年級,第三階段為五、六年級,第四階段則為七、八、九年級。各階段所訂定的學習能力指標,在是期使學生能逐步拓展深化廣化的生活藝術樂趣,提高藝術欣賞、表達與對話能力。在課程暫行綱要中表演藝術的三個目標主軸能力指摽如下:(教育部、藝術與人文領域研修小組,民八八,十二)

●目標主軸 一、「探索與創作」分級能力

第一階段
在共同參與戲劇表演活動中,觀察、合作並運用語言、肢體動作,模仿情境。利用藝術創作的方式,與他人搭配不同之角色分工,完成以圖式、歌唱、表演等方式所表現之團隊任務。
第二階段
參與表演藝術之活動,以感知來探索某種事件,並自信的表現角色。在群體藝術活動中,能用寬容、友愛的肢體或圖像語言,並與同學合作規劃群體展演活動。
第三階段
在表演戲劇活動中,表現積極合作態度,並表達自己的才藝潛能。透過藝術集體創作方式,表達對社區、自然環境之尊重、關懷與愛護。
第四階段
以肢體表現或文字編寫共同創作出表演的故事,並表達出不同的情感、思想與創意。覺察人群間的各種情感特質,透過藝術的手法,選擇核心議題或主題,表現自我的價值觀。與同學針對特定主題,規劃群體藝術展演活動,表達對社會、自然環境與弱勢族群的尊重、關懷與愛護,澄清價值判斷,並發展思考能力。
●標主軸 二、「審美與思辨」分級能力指標:
第一階段
對各類型的兒童表演活動產生興趣,並描述個人的想法。培養觀賞藝術活動時,表現出應有的秩序與態度。
第二階段
欣賞並分辨不同的兒童戲劇表演方式,並表達自己的觀點。觀賞藝術展演活動時,能表現應有的禮貌與態度,並領會他人的表現與成就。
第三階段
使用適當的表演藝術專門術語,描述自己的觀點。以正確的觀念與態度,欣賞各類型的藝術展演活動。
第四階段
欣賞展演活動或戲劇作品,並能提出自己的美感經驗、價值觀與建設性意見。尊重與讚美別人的意見與感受,願意將自己的創意配合別人的想法作修正與結合。
目標主軸 三、「文化與理解」分級能力指標
第一階段
透過表演,體認自我與社會、自然環境之間的互動關係。正確、安全、有效的使用道具,從事表演活動。
第二階段
透過戲劇性的表演活動,認識多元文化,社會角色,並產生同理心,能與人溝通與分享。樂於參與地方性藝文活動,瞭解自己社區、家鄉的文化內涵。
第三階段
透過戲劇性的表演活動,模倣不同文化、社會之特色,並尊重他人與團體倫理的概念。樂於持續參與各類型藝文活動,並養成以記錄或報告方式呈現自己的觀點和心得。分組選擇主題,探索藝術與文化活動相關的課題。
第四階段
融合不同文化的表演藝術,以集體合作的方式,整合成戲劇表演。整合各種相關的科技與藝文資訊,輔助藝術領域的學習與創作。透過綜合性展演活動,認識並尊重臺灣各種藝術職業及其工作內涵,並理解藝術創作與環保、兩性、政治、社會議題之關係。
——從上表之所列之能力指標,顯示出表演藝術的重心在戲劇,而戲劇教學的重心是在以人文素養為內涵的教學,與過去嚴格訓練的技能教學相較,如今已調整為啟發思考與樂於參與的引導式教學。因此,從能力指標上看來,一般戲劇教育其目標不在培養一個專業劇場藝術家,而是在開發全體接受國民義務教育之國民皆能成為戲劇藝術的參與者。

(二)表演藝術之戲劇教學內涵:

1.授課時數:


「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每週總時數分配如下:(教育部、藝術與人文領域研修小組,民八八,十二)
教學總節數
每週領域教學
基本節數
彈性教學節數
佔每週10%之節數
佔每週15%之節數
22-24
20
2-4
2.0
3.0
22-24
20
2-4
2.0
3.0
25-31
25
3-6
2.5
3.75
28-31
25
3-6
2.5
3.75
30-33
27
3-6
2.7
4.05
30-33
27
3-6
2.7
4.05
32-34
28
4-6
2.8
4.2
32-34
28
4-6
2.8
4.2
35-37
30
5-7
3.0
4.5
由於新課程除規定實施最低節數外,尚有彈性教學節數百分之二十供各班級實施補救教學、輔導及學科教學。學校可視學校之班級及辦學特色增減表演藝術課程應有之時數。

2.戲劇教學項目:

——表演藝術之戲劇教學在課程項目方面包括觀察、想像、模仿、創意等肢體與聲音的表達,聯想創意(編寫劇情,即興創作,角色扮演,綜合表現)、戲劇(話劇、兒童歌舞、皮影戲、鄉土戲曲、說故事劇場)、欣賞等(教育部藝術與人文領域研修小組、八八、十二)教學上在表演藝術方面宜提供各種創作、活動、欣賞與基本知識(教育部,委託草案研究報告,民八九、三,頁三八)。

3.表演藝術之評量項目:

——表演藝術之評量項目係以戲劇活動中之表現作為評量依據,除課堂上的一般表現外,其表演戲劇活動之表現評量重點不侷限在教學內容呈現之技術水準而應在學生課堂參與的情況,如:融入程度、語言表達、參與討論、合群創作、工作興趣、觀點提供、演出品質、行為舉止等(Norah Morgan and Juliana Saxton ,1987,PP.199-214),這種評量項目所要顯示的意義在讓教師瞭解教學方向,更在於如何激發學生的思考、想像、群己關係,認知美感經驗與表現要點之掌握等。

4.教科書審查規範及編輯:

——藝術與人文領域之課程設計原則,是以「學習主題」統整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及其他學習領域等方面的學習。統整之原則可運用諸如:相同的美學概念、共同的主題、相同的運作歷程、共同的目的、互補的關係、階段性過程之統整等,聯結成有結構組織的學習單元;另外,「探索與創作、審美與思辨、文化與理解」也以統整為原則。(教育部委託專案研究報告、民八九、三)

——如何去構建教學的程序,如何再去融入三種不同性質的藝術形成一種不同於過去歷年來的單元教學法,並由教師們在教室中予以實踐,則是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教學對教師最大的考驗。

四、表演藝術戲劇課程之教學實施方法:


——一般戲劇教學隨著兒童心理成長分為三階段教學即:練習(Exercise)、戲劇性扮演(Dramatic Play)與劇場(Theatre)。(Bolton G.M.1979)它應由簡短、容易、明確、愉快的方式,以戲劇自然學習方法如:模倣、想像、扮演、對話等要素,藉一般所熟悉的身體動作、韻律團體遊戲等活動把學生內心與外在世界結合起來,自在而有趣的學習,然後再逐步組構成場景,故事結合劇場性簡單的相關性設計與製作,發展成一齣戲劇的演出型式。這種有系統教學的層次與連貫性是英、美、加、澳等國家在小學到高中階段所作的方式,已實施數十年之久,並有法案之製訂,如:1994年,即有「目標2000:美國教育法案」(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 Tittle III,20 U.S.C.5881-5899),美國藝術教育國家標準(陳瓊花譯,教育部八七、六)等。
從先進國家的作法上,這種教學是指一種即興,非展示性的演出,雖有欣賞與演出戲劇的經驗,但強調的是在人格發展與創意的表現。到青少年階段才開始劇場藝術之形式與規範的學習,不論在戲劇或劇場皆以程序為導向,應付之更多關注在圓滿完成完整之作品上。至於專精之藝術學習,在高中階段以選修為宜。亦即專業之藝術學習是屬特殊教育或職業教育之範疇。

國民教育的戲劇教學,如何落實在藝術課程中,應就戲劇與劇場兩者之要素與教學程序簡介如下:(Kase-Polishni J. 1988)

(一)戲劇教學的基本要素

1.團體:透過班級合作的學習與學生團體分組的學習組織方式進行,創造出良好的社會與表演環境彼此互動交流。
2.教師或領導者:戲劇活動之設計、規劃、組織之執行者,是教學成敗之關鍵人物。
3.觀點:戲劇活動的觀點、主題或起始點,經不斷新觀點提供、促成戲劇發展至結束。
4.空間:一般最常使用為教室,此外任何足以供參加人數活動之彈性空間皆可使用。

(二)劇場藝術之運用要素:


1.劇場藝術家:教學環境有賴於具劇場演、導、編劇與設計之戲劇藝術家提供學生瞭解、欣賞、感動之角色、經驗與情境。
2. 媒介物:為戲劇表現之工具-如演員之肢體,語言;導演之排演、地位、構圖;劇本或劇情之主題,設計之佈景、道具、
—— —— 視覺藝術之表現等。
3. 內容:指表現之作品,它是以理念與媒介物具體呈現出來的,數而不同的創作人或團體,雖有相同的主題,卻因運用,選
—— —— 擇之差異內容卻無一相同。
4. 觀眾:觀眾是指劇場藝術之欣賞者、評論者、參與者、融入者,抒發者與學習者。

(三)戲劇教學之課程程序結構:

1.教學方式:

戲劇教學活動在程序中大多依循五種方式進行,一次課程必須反覆某些部份,以創作出最佳之表演。

(1)計劃:由教師策劃或活動中由全體同學就主題、目標、戲劇結構共擬。
(2)解說規範:解說在想為注意力、認知活動概念;規範在於活動程序與規則之確定,在全體共識之下便於遵循。
(3)演練:以小組團體之快速進行排練,相當於排演。
(4)評論:有小組及全體之檢討與回饋,使表演愉快,產生具健設性的意見,以供爾後演技改進之參考。
(5)複演:評論後之共識,重新組合後的再演出,以加深活動改進之印象,獲得更佳之學習效果。

2.程序結構:


一般在戲劇教學之課程多採以下的程序進行之:

(1)暖身活動:視主題內容,作相關性之感知、專注、想像、默劇、戲劇性遊戲等團體活動。
(2)解說規範:教師向同學介紹所採用之戲劇素材內容與進行方式。
(3)計劃:分組後由小組成員共同討論進行之細節,如:出場順序、人物,地點、運用之道具、時間等。
(4)演練:各小組自行排練、準備表演。
(5)扮演:各小組輪流呈現,演出之小組為演員時,其他各組則成為觀眾。
(6)評論:共同商討前的扮演之細節,提意見或詢問有關事項以供複演時取捨所用。
(7)複演:各小組先行討論,再經計劃設計或更改後由各組輪流再行扮演。
(8)再評論:就複演之結果再行提供意見。
(9)複演與再評論之實施視時間與團體表現可酌予增加一至二次。
(10)總結:教師以自己或角色之身份作總結性之詢問、回答、評論、或聽取學生們之回饋意見以結束該課程。

課程教學以故事、事件、主題為單元進行,可分別在一小時、二小時成,可視題材大小,作數週之系列安排。

(四)表演藝術之戲劇單元課程活動參考案例:

茲以我們的生活環境為主題,「想像」的戲劇活動單元為例:
(張曉華、民八八,頁183-184)

1.教師說明活動之主題內容作必要性活動規範。
2.暖身活動:

(1)每人作一種動物的姿態,大家猜猜看。
(2)團體分成若干組,做動作接力,第一人做一個動作,第二位重複前面一位動作後,再做自己動作,其餘類推(見動作過程
的記憶組織,小組的創作往往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出現)。

3.想像組織的主活動:

(1)物品的組織:每小組成員自行討論決定,共同以身體或加上動作組合成某一種物體,如:旋轉木馬、檯燈、布穀鐘、火車
等。(其他小組猜猜看)
(2)情況的組織:由表演小組即興反應組成。先由一人出來扮演某物並說出:我是某物,隨後由第二位就第一位所在的相關位
置,扮演與之有關聯性的人或物,並就定位。第三人可就前二位的關係位置再找出自己的角色與位置,加入其中。其餘皆
以此類推加入其中,直至全小組皆加入而組成一個畫面為止。(例如:第一位,我是森林中的一棵大樹,第二位,我是大
樹下的石頭,第三位我是石頭上的一隻小鳥……)
(3)最後加入畫面的同學,選擇自己小組中的任何一人說話,第二人回答後,再由第二人選擇任何一人說話,待第三人回答後
,再選擇一人說話,其餘類推。情況的組織便可由此推演出一個場景或故事。

4.團體討論,教師提供意見。
5.分組計劃(就以推演之場景或故事,各組討論演出呈現情節)
6.各組演練。
7.扮演呈現(各組輪流表演,共同觀摩)
8.評論
9.複演

10.總結

(五)戲劇表演整合其他藝術之單元課程案例:


教學主題為「臺灣的廟會活動」,以戲劇扮演(Playmaking)整合視覺藝術與民俗音樂之單元課程為例:

1.視覺藝術教學:說明台灣或某地方之廟會活動情形,教學生以此為題,作臨模或創作(可視進度安排素描或水彩畫)
2.廟會民俗音樂之簡介或教學,認識鄉土音樂之音律、節奏等。
3.戲劇扮演之暖身活動:

(1)每人呈現廟會中之各種人、神等活動姿態。
(2)分組後,每組就適才能表演之人或物,每人就個人之印象以彩色草圖繪於大張壁報紙上,共同創作一幅廟會圖。

4.解說規範:教師說明如何整合大家之圖繪,成為一個過程、情景或故事。
5.戲劇扮演主活動:

(1)計劃與研商:各小組討論表演呈現之內容或情節等。可以詩歌之情境、活動過程,說故事方式配合敘述進行。
(2)演練:就教室之現有物品採用可作為道具或音效,配合人物表現作排演。如:配合樂器或歌曲之表演,桌椅之敲打作音效
,紙張、紙袋作面具、戲服。人員安排有舞獅、舞劍、扮神或轎之行走模樣等表演。
(3)分組輪流呈現:除人員表演外,可配合簡單音樂或佈景、道具演出。

6.團體討論提供意見。
7.複演與評論(一至二次)
8.總結

上述程序的整合性單元課程,教學時數之安排是具有彈性的,可一、二節課一單元,亦可分為數週逐項安排教學活動。

五、表演藝術戲劇合科教學的困難與因應策略:

(一)技能取向教學的觀念仍須調整與宣導:


——戲劇教學是團體性質之教學,人人皆有貢獻與表現之機會,絕非個人主義、明星式教學,過去的藝術教學一直偏重技巧,是追求卓越的精英教育模式,而現在新課程的教學觀念則已改變為和生活需要結合的普及教育。「亦就是過去讓五分之四的以上的普羅陪五分之一精英讀書的學習現象,應到過來」(全國教改協會政策組,1999.6),合理的將學生所應共同學習獲得的成果交給絕大多數學生,其實一般藝術教育的戲劇課程目標,就是一種普及教育,不是專精技巧之訓練,其基本能力是在於人文素養上的培育。這種觀念仍將是現在乃至未來仍需持續要與大眾溝通瞭解的。

(二)表演藝術科教學的師資問題有待解決:

——以往音樂美勞等課程分科教學的師資只要引用相同科系畢業或專長的教師即可,現在藝術與人文合科教學卻無法找到同時具備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三種以上學歷背景之教師,如此課程如何指派任課教師?
在「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中提示:「各校應組織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全校各年級的課程計劃以確保教育品質。課程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年級及學科教師代表、家長及社區代表等,必要時亦得聘請學者專家列席諮詢」(教育部、八七、九、頁十六)。教師專長之統整指派,可由各領域課程之教師協調,也可由委員會鄰選派任或請專家協助。全國教改協會亦答覆:「領域課程規畫,教師協調商議分工授課」(全國教改協會政策組,1999.6)
若以領域小組由任課教師共同組成,不同專長教師合作授課,不但可解決領域課程之教師指派問題,也可促進課程的聯接與一貫。各領域的教師可互通任教,語文、數學、社會等,其他領域教師若有藝術專長自然可擔任某些藝術類的課程教學。目前許多實驗學校就此方式解決派任老師的問題。

——此外,總綱中所引用的「合科為原則」,是不強制合科也不強制分科,其教學的彈性仍然可由學校視實際情況來運用。若表演藝術合科或分科仍無法找到足夠適任之教師,學校仍可外聘師資支援。

(三)教學時數不足情況的因應調整:


——藝術課程的教學時數因總教學時數自188節縮減為145節,與舊課程相較只有51.8%,又因新課程增加了表演藝術,現有藝能科老師的任課時數可能被刪減。若以音樂課計,每週僅分配到0.725節,大約是29分鐘。(張炫文、民八八)。有許多教師擔心教學時間被分到自己教學領域後,有授課時數不足之顧慮。

——事實上教育部之「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配合工作計畫(草案)」(教育部、民八八、六)已開始推展,教師除了可參加第二專長培訓的研究工作坊,充實合科教學能力外,在學校的課程委員會或領域課程小組的商議教學計畫時,可選擇一些適教的單元或單元中的部份時數任教。教師在觀念上應改變過去教某一「科目」為教某一「單元」或「部份」認知。表演藝術的教學單元不但提供了現有教師的進修管道與任教時數,自己原有的科目依然有保障。

(四)國民中小學無表演藝術戲劇教師之因應方法:

——因師資不足,近日來實驗本領域教學的學校皆以音樂、美術教師兼任表演藝術,唯教師們會因非其個人專長感到不安。
事實上在初期教學中有此現象乃為正常。但除參加教學觀摩與各地教育訓練機構之種子教師培訓外,應鼓勵教師勇於嘗試教學,參考現有的戲劇教學方法之書籍或出版物、按步就班實施,待審查通過之教科書及教師手冊發行後,可以參加出版機構教材,教師手冊之研習營,及課程教學或自己印證教師之教學教法。此乃短期因應之道,唯長程培育師資之計畫仍應盡速開始。

——在教育部「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配合工作計畫草案」第十一項之師資培育與在職進修推動計畫中,將師資培育因應方案預期達成,分為近程與中程兩階段目標。其近程目標在輔導國中小教師,主任和校長。中長程目標則在輔導師資培育機構。唯其因應策略多在現任教師之調整及師資培育課程上的安排,如:跨系開課,鼓勵選修,學士後職前教育學分班,教師學分班等(教育部、八八、六、頁41-45)對一般藝術教育中表演藝術的戲劇教育學制則未列入。因此,在「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暫行綱要之研究」結案報告時,作者隨案呈送教育部一份表演藝術師資培育計畫建議如下:

1.近程計畫

(1).針對大學藝術學院之戲劇、影劇、影視相關學系學生或畢業生、開辦國民教育學程班或增加已開教育學程之名額,以拓展
師資來源,學習課程除一般必修之教育學分外,至少需增加創作性戲劇、兒童戲劇概論、中小學戲劇活動、兒童劇場等表
演藝術教學課程十二學分以上。
(2)辦理教師在職進修回流教育,設戲劇教學研習班,由學者專家指導習作教學方法。
(3)各級學校應辦理表演藝術課程之教學觀摩,延請戲劇教育 學者專家指導正確的教育觀念與方法。
(4)出版或推薦有關表演藝術類書籍至各國中小學教師,如:表演藝術、戲劇或劇場教學、創作性戲劇等類書刊。
(5)各級學校應舉辦表演藝術教學內容之說明會,建立表演藝術課程為人格教育及活潑教學之正確概念,以期獲得各級教師與
家長之認同與支持。
(6)各級學校應就現有與擬聘師資彈性調整運用課程資源,並訂定鼓勵措施,如:記點、加分、晉級、抵免進修學分等辦法,
讓在職教師參加表演藝術教學進修。

2.中程計畫

(1)師範院校開設戲劇教育學系學士班,以培養幼稚園至高中階段之任課教師。其課程設計應包括三方面:

A.理論基礎課程:戲劇概論、戲劇原理、現代戲劇、當代劇場。
B.演出與製作課程:舞台技術、歌舞劇、表演、導演、編劇、默劇、服裝、燈光等。
C.戲劇教育基礎課程:兒童戲劇概論、創作性戲劇原理、小學戲劇活動、中學戲劇活動、偶劇與面具等。

(2)教師回流教育由藝術學院教育學程班及師範院校戲劇教育學系長期實施,以利一般教師修習相當學分後取得任教資格。
(3)設表演藝術教師鑑定制度:一般教師,經修習學分課程、考試、面試、試教合格者,授予適合任教之證書。

3.長程計畫

設置戲劇表演藝術研究所碩、博士班,以培養高等師資及研究人員,其課程設計包括:

(1)碩士班:

A.進階演出與製作課程:劇場演出問題、進階導演、進階編劇。
B.戲劇理論課程:戲劇與劇場發展史、戲劇原理與批評。
C.戲劇教育課程:教育戲劇、教育劇場、戲劇教學實習、戲劇治療。

(2)博士班:以戲劇表演藝術研習課程為主,如:教育性戲劇之方法與素材研究,教育性戲劇論文研究、教育心理與教育社 —— —— 會學等課程。
——以上建議案期望教育部能將教師培訓計畫調整至近程目標盡早實施。其他之建議則期盼教育部能夠在執行應辦事項時盡早推動。

六、結論:


——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堪稱為台灣跨世紀的教改工程,是歷年課程修訂規模最大、人員最多的一次。經長期的宣導、溝通、爭取認同後,損失者的反彈與其實施的困難已降低了很多,對表演藝術的戲劇教學,一般人士已有了新而正確的瞭解。教育主管機關正積極的開辦師資研習與實驗教學,新課程在各學校即將展開,表演藝術的戲劇課程在這次教改中,因教學資源重分配,而獲得了應有的地位,戲劇藝術教育家,終於受到重視。

——回顧年餘來參與這次教改工作,要特別感謝教育界的師長對戲劇教育觀念的肯定與接納。過去以培養觀眾之訴求來建議國民教育開設戲劇課程,其說服力確實比較薄弱,而這次教改中特別強調表演藝術的戲劇教育目標、功能、性質與教學方式,在教改界、教育界皆能被瞭解與接受,並得以納入國民教育一般課程,確實是最令人欣慰與興奮的事。

——展望戲劇教育實施的前景,仍需經過一段時間的考驗,這是學習領域課程被稱為課程「暫行」綱要的原因。整體國家教育制度、法令等配合措施與推動工作,都會影響表演藝術戲劇教學的情況與前景。就目前看來,這次新課程的配合各項工作正一一地按其步驟積極進行。新政府在政策上對課程的持續貫徹並無改變,儘管未來在施行上其困難障礙再所難免,但這次教改工作納入了表演藝術戲劇教學並積極推動,教育界努力創新與追求進步的實踐精神令人鼓舞與敬佩,展望新課程的實施,它不僅直接影響台灣三百萬國民中小學學生,也將關係著未來表演藝術戲劇教育前景。在我國教育邁向了新世紀開始之時,表演藝術的戲劇教學能否成功,則仍待大家凝聚共識與持續的努力。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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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第三屆華文藝戲劇節台北2000》學術研討會,中華民國89年7月27日,中華戲劇學會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