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瑪蘭族主要分布在東臺灣三縣,傳統行母系社會制度,祭司地位極為重。樂舞則有明顯外來文化影響。
噶瑪蘭可說是平埔族中保留傳統文化較為完整的一支,主要分布在東臺灣三縣。十八世紀清朝開拓蘭陽平原之前,噶瑪蘭人就已經住在當地,並分佈在蘭陽溪南北兩岸,其聚落被稱為「蘭地三十六社」。漢人東進之後,族人因生活空間受到擠壓遂往南遷移,十九世紀中第一次大移民遷往花蓮新城鄉,建立「加禮宛六社」開發奇萊平原。然而
1878年發生加禮宛事件後,被迫遷社一支往花東縱谷;一支往東海岸。
噶瑪蘭人傳統行母系社會制度,部落中的事務則以男性為主體,其年齡階級組織受到阿美族影響頗深。族人相信宇宙中存有善、惡與自然三種靈,祭司(metiyu)是人與神界的溝通,並具有醫療的能力。從女性祭司治病所用的象徵概念與道具,可以推測和南勢阿美有一定的關係。
噶瑪蘭族人的重要祭儀包括祭祖儀式、女性入巫儀式、女性治病儀式、男性治病儀式、以及海祭等。
噶瑪蘭族人的重要祭儀包括祭祖儀式(Paliling)、女性入巫儀式(Kisaiiz)、女性治病儀式(Bakalavi)、男性治病儀式(pasniu)、以及海祭(spau du lazin)等。
其中攸關女性巫師(mtiwu)承襲巫術的入巫儀式已經於1950年代停止,然而日籍學者鳥居龍藏曾紀錄了一段東部噶瑪蘭人治療儀禮的過程:「有人生病的時候,請巫醫向亡靈祈禱,同時有部落裡的婦女多人聚集過來,把病人圍在中間,跳圓舞。舞者環繞著病人移動,同時發出一種叫聲。她們頭上插著一枝樹葉,手裡拿著一枝草葉,祈禱跳舞時,社眾聚集在病人的家中,還接受酒宴的款待。」(《探險臺灣》,1996年,頁189)根據耆老的口傳,過去此一是執行與否由資深巫師站捕後決定,所有參與的巫師與病人必須在一個月前進行齋戒,齋戒期滿的月圓之日開始舉行祭儀,當夜進行請神祈禱,次日清晨參與者爬上屋頂迎靈,隨後舉行歌舞迎靈、宴靈、與治療,治療儀式完成後,巫師將神靈送走全體,社眾在屋外廣場舉行歌舞歡慶「除瘟」儀式順利,並感謝祖靈與神靈,過去儀式全程舉行需歷時五天。過去在
Kisaiiz 儀式之後,要接續舉行 Bakalavi 儀式,新進巫師藉由再度宴請神靈自我磨練巫術,或是病癒者的「複診」,儀式依照召神、治病、宴神、送神歌舞舉行,歷時一夜。
噶瑪蘭族的樂舞有明顯外來文化的影響,從年中祭儀的舞蹈隊形和動作,皆可看出族群交互影響的痕跡。
今日噶瑪蘭族人以 Bakalavi 儀式取代
Kisaiiz,儀式過程簡化,也只留下片段的祝禱詞和祈神歌,舞蹈部分反而因為和阿美族和漢人的接觸,與現代觀念的影響而趨向複雜化。上述的傳統祭儀之外,噶瑪蘭族人舉行樂舞的場合另有馘首後的祭儀
kataban,以及受到阿美族年紀影響的 Lalikit。前者已經失傳,而後者則深深烙印著阿美族的強勢樂舞影響,也印證歷史在噶瑪蘭族群文化的鑿痕。
噶瑪蘭人的音樂有明顯外來文化的影響,如阿美族、漢人與日本人。其傳統衣飾亦融合了漢人與阿美族人的風格。在年中祭儀中,身著白上衣、黑裙戴綁腿的女性,圍圈跳舞,從舞蹈的隊形和動作也可看到族群交互影響的痕跡。